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江川县人民法院 | 2020-03-05 | 〔2020〕云0421执18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0403执恢47号 | 2023-04-07 | (2019)云0421民初756号 | 江川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2302030979 | 其他 | 经营范围变更 | 2023-01-30 | 2099-12-31 |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302030978 | 其他 | 名称变更 | 2023-01-30 | 2099-12-31 |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302030766 | 其他 | 市场准入 | 2023-01-30 | 2099-12-31 |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0)云0421执18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03 |
2 | 合同纠纷 | (2019)云0421民初756号 | 被告 | 原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S某某,Z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614440.38 | 一、被告S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连带偿还原告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90000及截止至2019年5月29日的借期内利息41937.57元、逾期利息及复利572502.81元,合计1604440.38元;并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0.53‰计付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偿还的利息为基数,按月利率10.53‰计付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利息还清之日止的复利;
二、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S某某、Z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40元,公告费1200元,由被告S某某、Z某某负担,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S某某、Z某某追偿。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11 |
3 | 合同纠纷 | (2016)云0422执2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对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M某某、F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即(2016)云0422执217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1-19 |
4 | 其他 | (2016)云0421执1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9-05 |
5 | 合同纠纷 | (2016)云0421民初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L某某,L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389680.34 | 一、被告L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偿还原告江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90万元及逾期利息259350元、复利14437.17元(按月利率9.75‰自2014年12月22日起计算至2016年2月14日止),本息合计2173787.17元,并以借款本金19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75‰计付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上述借款利息及复利之和273787.1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75‰计付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复利;
二、被告L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江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代理费42106元;
三、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和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L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2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2263元,由被告L某某、L某某连带负担,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告L某某、L某某追偿。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4-18 |
6 | 其他 | (2015)澄民二初字第115号 | 被告 | 原告: 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M某某,F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90000 | 一、原告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3年10月23日与被告M某某、F某某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与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
二、由被告M某某、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9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14年12月21日起按月利率10.5‰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由被告M某某、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月利率10.5‰向原告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自2014年12月21日起逾期利息的复利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四、由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在其清偿范围内向M某某、F某某进行追偿;
六、驳回原告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84元,公告费600元,两项合计4784元,由被告M某某、F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各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被告M某某、F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被告M某某、F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自动履行本判决,原告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6-04-11 |
7 | 其他 | (2014)玉中法执字第56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4)玉中法执字第5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执行条件的,应继续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可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申请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原执行法院调查核实,确实具备执行条件的,由原执行法院重新立案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2-05 |
8 | 其他 | (2014)玉中法执字第55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4)玉中法执字第55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执行条件的,应继续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可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申请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原执行法院调查核实,确实具备执行条件的,由原执行法院重新立案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2-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 (2019)云0421民初756号 | 被告 | 原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S某某,Z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S某某,Z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 2019-07-10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L某某,S某某,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