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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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7 | (2024)冀0983执2535号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 | 346477 | (2024)冀0983执427号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4-01-16 |
3 | 3249 | (2024)冀0983执428号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4-01-16 |
4 | 3000000 | (2023)冀0983执恢499号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3-09-22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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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冀0983执保1338号 | 申请人 | - | 724000 | 冻结被申请人沧州渤海新区钰孚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724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22-05-18 |
2 | 其他 | (2022)冀0983财保481号 | 申请人 | - | 724000 | 准予保全被申请人沧州渤海新区钰孚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724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140元,由申请人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5-17 |
3 | 合同纠纷 | (2021)冀09民终470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44元,由上诉人北京顺亚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3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4执74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2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1082民初10253号 | 被告 | 原告: 现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4688841.51 | 一、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尚欠原告现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561847.17元,并以423608.7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334358.4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42804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2088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16704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561847.17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原告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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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9833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3300元,均由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1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津0111民初5413号 | 被告 | 原告: 捷维诺(天津)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77080 | 一、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捷维诺(天津)实业有限公司设备款277080元及违约金(以21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6年9月1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以5908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19年12月1日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保全费2287元,合计5587元,由被告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3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983民初2651号 | 被告 | 原告: 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52502.92 | 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2502.9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50元,减半收取1675元,由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收款人:黄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黄骅支行,账号:04×××23,限判决书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02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津0111民初5413号 | 被告 | 原告: 捷维诺(天津)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353313.6 | 冻结被告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53313.6元。
本裁定送达之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6-22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津0111执40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4-25 |
10 | 劳动争议 | (2019)冀0983民初612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北京新侨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北京新侨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 ...更多 | 2019-12-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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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顺亚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P某某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3-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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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冀0983民初8769号 | 被告 | 原告: 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港支行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冀09民终4702号 | 上诉人 | 被告: P某某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30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冀09民终4702号 | 上诉人 | 被告: P某某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9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冀09民终4702号 | 上诉人 | 被告: P某某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2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冀09民终4702号 | 上诉人 | 被告: P某某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现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20-12-0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0-07-0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983民初2651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被告: 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20-07-01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冀0902民初169号 | 被告 | 原告: 华油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北京顺亚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6-23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冀0902民初169号 | 被告 | 原告: 华油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河北东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北京顺亚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