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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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3民终2711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93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2 |
2 | 合同纠纷 | (2020)皖1302民初290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四川泓泰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14588.48 | 一、第三人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所欠原告L某某工程款614588.48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对被告四川泓泰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46元、保全费3592元,合计13538元,由第三人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或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预缴上诉费9946元,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皖13民终2440号 | 被告 | - | 167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48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2174元,由上诉人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负担147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30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皖1302民初328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 被告: W某某,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 167400 | 一、被告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6942.20元;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为100413.30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24元,由被告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承担737元,被告W某某承担10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3 |
5 | 合同纠纷 | (2018)皖1302民初3913号 | 第三人 | 原告: 安徽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人民政府 | 1338201.82 | 被告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人民政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338201.82元及相应利息(自2018年5月4日起至相应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4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为8422元,由被告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或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预缴上诉费16844元,上诉费账号12×××75-60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城中支行,收款人宿州市财政局。通过银行转账的,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注明编码05301-053101,并在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回执交付我院,否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19 |
6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7)皖1302民初10285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1322222 | 一、被告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浍水路安置小区C12幢104室房屋安置到原告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原告同时补足差额面积的价款。
二、驳回原告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00元,由原告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负担12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24 |
7 | 合同纠纷 | (2017)皖1302民初8000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1713290 | 被告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13290元及利息(自2015年7月22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0220元,减半收取为10110元,由被告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3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皖1302民初731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183350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67元减半收取1983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9-30 |
9 | 其他 | (2017)皖1302执2176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续行查封(冻结)被执行人W某某R所有的(写明财产方位、数量)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的财产损失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冻结本条不要)
三、查封(冻结)期限为(写明时限)。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07 |
10 | 劳动争议 | (2016)皖1302民初909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 | 驳回原告T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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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3)皖1302民初8296号 | 其他 | -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3-10-13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3)皖1302民初8296号 | 其他 | -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皖1302民初5913号 | 其他 | -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5-16 | |
4 | 合同纠纷 | (2023)皖1302民初4831号 | 其他 | -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4-14 | |
5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被告: Z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