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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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湘09民终205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6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湘0903民初118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4 |
3 | 劳动争议 | (2020)湘09民终455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19)湘0903民初29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C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上诉人益阳市赫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上诉人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4-07 |
4 | 劳动争议 | (2019)湘0903民初292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245282 | 一、被告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C某某245282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3元,被告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负担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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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湘09民终455号 | 上诉人 | - |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