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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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吉0291执保113号 | 被申请人 | - | 42891.66 | 冻结被申请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建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42891.66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
需要继续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继续冻结(查封)的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继续冻结(查封)的权利;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从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8-24 |
2 | -- | (2023)陕0104民初11126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大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陕西大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6-19 |
3 | -- | (2023)陕0104民初11126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大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陕西大正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6-15 |
4 | -- | (2023)吉0291执453号 | 其他 | - | 309 | 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L某某委托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吉0291诉前调书1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3年6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L某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上述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L某某财付通支付账号内存款人民币309元,用以缴纳本案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认可本院(2022)吉0291诉前调15书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6-12 |
5 | -- | (2023)吉0291执452号 | 其他 | - | -- | 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路军委托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吉0291民初48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3年6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L某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上述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认可本院(2022)吉0291民初48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6-12 |
6 | -- | (2023)吉0291执454号 | 其他 | - | 51763 | 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C某某委托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吉0291诉前调书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3年6月6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C某某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6006元,其中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案款人民币25757元,本院收缴执行费人民币249元。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认可本院(2022)吉0291诉前调书4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6-12 |
7 | -- | (2022)吉02民终2228号 | 被上诉人 | - | 4561.6 | 一、撤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2)吉021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
二、X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S某某、Y某某、Y某某、R某某、吴德微、W某某、X某某各4561.60元;
三、驳回S某某、Y某某、Y某某、R某某、吴德微、W某某、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08元,由S某某、Y某某、Y某某、R某某、吴德微、W某某、X某某负担87元,由X某某负担3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25元,由S某某、Y某某、Y某某、R某某、吴德微、W某某、X某某负担133元,由X某某负担492元;鉴定费4500元,由S某某、Y某某、Y某某、R某某、吴德微、W某某、X某某负担63元,由X某某负担443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3-06-08 |
8 | -- | (2023)吉0291执350号 | 其他 | - | -- | 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R某某委托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吉0291诉前调书1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3年5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R某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上述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9元。申请执行人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认可本院(2022)吉0291诉前调书1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1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吉02民终149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85元,由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3 |
10 | 其他 | (2022)吉0291执39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09-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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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辽0404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2 | -- | (2024)吉02民终1504号 | 上诉人 | -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3 | -- | (2024)辽0404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4 | -- | (2024)吉0204民初10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6 | -- | (2024)辽0404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7 | -- | (2024)吉0193民初249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8 | -- | (2024)吉0291民初13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9 | -- | (2024)吉0291民初13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10 | -- | (2024)吉0291民初13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