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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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市法院) | --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2017-03-01 | -- | |
2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2016-11-28 | 〔2016〕粤1881执144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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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安部令第124号 | 机动车行驶证 | 粤R15523中型专用校车注册登记 | 2020-07-23 | 2035-07-23 |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2 | JY3441881001765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9-03 | 2026-09-02 |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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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粤1881执1440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1881执144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0-24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粤18民终1824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本案按上诉人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9-0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粤1881民初409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C某某,Y某某,L某某,G某某,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 30000 | 一、由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202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由被告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20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三、由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78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25元,被告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负担25元,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负担25元,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负担3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9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粤1881民初375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 被告: G某某,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 476852.58 | 一、由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损失35852.58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损失110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三、由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赔偿原告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损失265000元,分5年支付,即从2017年起,每年赔偿原告50000元,于每年的3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10月30日前赔偿25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余款65000元。
四、驳回原告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405.74元,由原告L某某、C某某甲、Y某某、L某某1负担280.01元,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负担332.32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负担102元,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负担2691.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30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粤18民终1718号 | 上诉人 | - | 876574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565.74元,由上诉人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负担2750.21元,由L某某、L某某负担9815.53元(此款已按规定准予免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10-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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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粤1881民初409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英德市东华镇英华育苗幼儿园,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清远中心支公司,L某某,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G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Y某某,C某某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