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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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0000 | (2024)豫0194执8380号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 | 1021180 | (2024)豫0191执5870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3 | 727266 | (2024)豫0191执5202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4 | 37970 | (2024)豫1082执1491号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4-22 |
5 | 106618 | (2024)豫0194执4723号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6 | 160134 | (2024)豫0194执4718号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7 | 1027040 | (2024)豫0191执3112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8 | 2988 | (2024)豫0702执1067号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9 | 9489152 | (2024)豫1082执286号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1-12 |
10 | 1196192 | (2024)豫1082执288号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1-12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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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623执保430号 | 其他 | - | 734170 | 关于L某某与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许昌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L某某要求对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许昌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于2023年5月18日立案。2023年5月19日对被申请人许昌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734170元的帐户存款予以冻结,期限一年。如需续保,在保全期限届满之日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保申请。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5-22 |
2 | -- | (2023)豫1623民初2478-1号 | 被告 | 原告: 李某某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嵩岳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730000 | 对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30000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5-16 |
3 | -- | (2023)豫1082民初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4900000 | 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汇票款49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8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403元,由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4 |
4 | 其他 | (2022)豫1082民初4830号 | 被告 | 原告: 许昌宇翔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 | 被告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许昌宇翔广告有限公司汇票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1 |
5 | 票据纠纷 | (2022)豫1082民初4736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 202150 | 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支付票据款项20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的诉请;如果二被告逾期支付,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并要求二被告以实际下欠的票据款项数额为基数自2022年2月2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诉讼费用2150元,由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承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9-02 |
6 | 票据纠纷 | (2022)豫1503民初5275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昭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建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河南昭赫钢结构有限公司 | 300000 | 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建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河南昭赫钢结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河南昭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汇票金额30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建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河南昭赫钢结构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1 |
7 | 票据纠纷 | (2022)豫1082民初1876号 | 被告 | 原告: 长葛市锦颢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海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长葛市锦颢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原告长葛市锦颢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2-06-16 |
8 | 合同纠纷 | (2021)豫1082民初2621号 | 被告 |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94274.02 | 一、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中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2613137.0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2613137.01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河南中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期逾期违约金268000元;三、驳回河南中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91397元、保全费5000元,由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896元,河南中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7050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991元,由河南中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292元,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69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1 |
9 | 合同纠纷 | (2021)豫1082民初420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某某,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20700 | 一、被告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S某某施工工程款262.07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按年利率3.85%从2021年2月1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459元减半收取1623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425元,被告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8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8 |
10 | 合同纠纷 | (2021)豫1082民初260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7624 | 一、解除原告J某某与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
二、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J某某已付购房款207624元;
三、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J某某已付定金1万元。
四、驳回原告J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14元,减半收取2357元,由被告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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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2 | -- | (2024)豫1082民初2633号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3 | -- | (2024)豫1082民初2531号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6 | -- | (2024)豫1082民初2333号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郑州格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8 | -- | -- | 原告 | 原告: 长葛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9 | -- | -- | 其他 | -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10 | -- | (2023)豫1082民再24号 | 其他 | -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2024-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