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1221民初2831号 | 被告 | 原告: 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准许原告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25元,由原告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0-30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6)鄂01民终568号 | 被上诉人 | - | 225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63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3-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鄂0107民初12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能通电站锅炉辅机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6-01-1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0107民初12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能通电站锅炉辅机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6-01-12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5)鄂青山民保字第00081号 | 被申请人 | - | 162000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2,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12-21 |
6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鄂青山民二初字第0084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2480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81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63元,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单位全称:武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市中院诉讼费分户,账号:07×××93;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民航东路分理处,行号:832886。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1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6-0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鄂0107民初1917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长兴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9-20 | |
3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2015)鄂青山民二初字第0084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