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津0106民初695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G某某1,J某某,G某某2,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 20000 | 一、被告J某某、被告G某某2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C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267元;
二、被告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C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133元;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120元,被告G某某1负担120元,被告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负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9 |
2 | 其他 | (2019)津0106民初695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G某某,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03-06 |
3 | 其他 | (2018)津01民终550号 | 被上诉人 | - | 20000 | 准许上诉人L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1-26 |
4 | 其他 | (2017)津0106民初518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1 被告: L某某1,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 3000 | 一、被告L某某1之法定代理人Z某某、L某某3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原告H某某1900元;
二、被告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H某某1100元;
三、驳回原告H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L某某1之法定代理人Z某某、L某某3连带承担135元,被告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承担1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G某某,H某某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被告: G某某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3 | -- | -- | 其他 | 原告: F某某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4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5 | -- | -- | 第三人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6 | 健康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7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3-10-09 | |
8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9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
10 | 健康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