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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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危险废物中未如实申报登记实验室废弃液。 | 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万(20000.00)元罚款。 | 20000 | 西昌市环境保护局 | 2015-08-04 | 川环法西昌罚字〔2015〕1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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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市监凉)登字﹝2022﹞第0285号 | 登记通知书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2022-06-14 | 2099-12-31 | 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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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3401执1584号 | 申请人 | - | -- | 中止对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2019)川3401民初506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0-28 |
2 | 其他 | (2021)川3401民初2025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177 | 一、被告W某某自2018年7月起按照177.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直至实际退还房屋之日止,对已产生的租金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对尚未产生的租金待实际发生后,在发生当月的20日前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径直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30 |
3 | 其他 | (2021)川3401民初203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177 | 一、被告W某某自2020年7月起按照177.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直至实际退还房屋之日止,对已产生的租金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对尚未产生的租金待实际发生后,在发生当月的20日前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径直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30 |
4 | 其他 | (2021)川3401民初2054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177 | 一、被告L某某自2018年7月起按照177.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直至实际退还房屋之日止,对已产生的租金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对尚未产生的租金待实际发生后,在发生当月的20日前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径直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30 |
5 | 其他 | (2021)川3401民初2030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J某某各 | 177 | 一、被告J某某各自2018年7月起按照177.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直至实际退还房屋之日止,对已产生的租金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对尚未产生的租金待实际发生后,在发生当月的20日前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被告J某某各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径直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3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3401执190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3401刑初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2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云2329执34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待武定县恒雄矿业经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0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3401民初3411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 | 40252156.75 | 一、由被告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还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货款13591501.15元;
二、由被告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货款总额为26660655.6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驳回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案件受理费137042.00元,由被告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00000.00元;由原告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3704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3425执1152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会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
二、被执行人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三、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1-13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3425执115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会理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三年。
二、被执行人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三、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1-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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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丽江盈泰矿业有限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9-01-17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丽江盈泰矿业有限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8-1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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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补偿金纠纷 | (2018)川3401民初460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8-10-23 | |
2 | 劳动争议 | (2018)川3401民初355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8-08-16 | |
3 | 申请破产清算 | -- | 原告 | 原告: F某某,L某某,H某某,云南杨桥建工有限公司,云南林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大昌国际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武定县恒雄矿业经贸有限公司 |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25 | |
4 | 合同纠纷 | (2018)川34民终744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会理县白草有色金属选矿厂,Z某某,Z某某,L某某,F某某,会理县干田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张贤均会理县白草有色金属选矿厂张启平张乐云罗国彩范仕国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8 | |
5 | 其他 | (2018)川34民终676号 | 其他 | -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川3401民初3060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西昌瑞康钛业有限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7-10-26 | |
7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川3401民初2745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四川省广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7-09-01 | |
8 | 其他 | (2015)西昌民初字第2813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会理县黎溪镇南冲铜矿,元谋县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元谋县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大水井铜矿财湘分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15-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