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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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0301190729610328341 | 000301190729610328341 |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7-29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330371202300036 | 330371202300036 | 同意 | 2023-09-01 | 2099-12-31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3 | 330301201030612630561 | 330301201030612630561 |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10-30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4 | 330301191227217085057 | 330301191227217085057 |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12-27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5 | 000301190729610328341 | 000301190729610328341 |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7-29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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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404民初3256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 | 4162848 | 一、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4041600元;
二、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欠款的违约金人民币12124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276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27763元,原告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887元,被告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387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7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0)浙03民终2338号 | 被上诉人 | - | 329067 | 准许C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236元,减半收取计3118元,由C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7-28 |
3 | 劳动争议 | (2019)浙03民终743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1-19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9)浙0302民初6725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C某某 | 4490033.28 | 一、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偿付欠款4483797.28元及利息损失(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之后至欠款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基准利率计算);
二、被告南方投资集团、C某某、Z某某、C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中向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分别承担七分之一份额的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654元,由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C某某分别与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上述43654元中的62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1-10 |
5 | 劳动争议 | (2019)浙0303民535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794 | 一、被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温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原告L某某补缴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间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费用由双方按温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各自承担。原告L某某应予配合。
二、被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在原告L某某配合下按照温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履行前项补缴义务后,原告L某某自被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794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404执183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29 |
7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浙0324民初4441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工阀门有限公司 | 42120 | 准许原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853元,减半收取426.50元,由原告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7-10 |
8 |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 (2016)浙0302民催31号 | 申请人 | - | 100000 | 一、宣告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号码为3,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8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2月22日,出票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加利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出票行浙商银行温州分行会计核算中心)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3-10 |
9 |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 (2016)浙0302民催32号 | 申请人 | - | 100000 | 一、宣告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号码为3,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8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2月22日,出票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加利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出票行浙商银行温州分行会计核算中心)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3-10 |
10 |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 (2016)浙0302民催33号 | 申请人 | - | 100000 | 一、宣告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号码为,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8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2月22日,出票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加利利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出票行浙商银行温州分行会计核算中心)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03-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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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 |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3-19 | |
2 | 公示催告 | -- |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6-11-16 | |
3 | 公示催告 | -- |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6-11-10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成都奥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12-08-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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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4民终529号 | 被上诉人 | -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404民初3256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谷石化(珠海)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9)浙0302民初6725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C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1-07 | |
4 | 劳动争议 | (2019)浙0303民初535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9-10-09 | |
5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浙0324民初4441号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华工阀门有限公司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9-07-17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浙0302民初1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支行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楠江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C某某,F某某,L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4-24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浙0302民初17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支行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楠江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Z某某,C某某,F某某,L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4-10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温瑞商初字第04553号 | 被告 | 原告: 温州盛中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16-06-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温瑞商初字第04553号 | 被告 | 原告: 温州盛中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16-06-17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方正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赛维LDK光伏硅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2-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