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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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11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1-05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11 | -- | |
4 | 2020-11-01 至2020-11-30 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1-01 至2020-11-30 其他收入(工会经费)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1-01 至2020-11-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更多 | 罚款 | -- | 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 | 2021-01-18 | 新郑税罚〔2021〕4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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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11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01-05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11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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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410184MA3X6Y390F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20-11-11 | 2099-12-31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R141000013020721866 | 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许可 | 加工、销售:红枣;红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农副产品深加工 | 2019-05-28 | 2099-12-31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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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0184民初716号 | 被申请人 | - | 65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F某某、L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5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G某某所有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中段北西亚斯国际学院东西亚斯.御璟3号楼1单元13层1304(新郑房权证字第1601006895,限制金额650000元)一套。
财产保全费3770元,由申请人G某某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1-25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1民终17869号 | 被上诉人 | - | 79042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76.04元,由上诉人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15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191民初18403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付东伟,L某某,L某某,F某某,F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 | 601416.66 |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付代偿借款本息300708.33元,并以300708.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自2020年9月1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二、被告L某某、L某某、F某某、F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26元,减半收取3813元,保全费2628.75元,由原告河南华宇盛世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932.53元,由被告F某某、L某某、L某某、F某某、F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负担4509.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0-11-20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191民初18403号 | 被申请人 | - | 421749.33 | 冻结被申请人F某某、L某某、L某某、F某某、F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21749.33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更多 | 2020-10-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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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1民终17869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9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0)豫0102民初3095号 | 被告 | 原告: 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L某某,Y某某,F某某,Z某某,郑州鸿福久润枣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