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 | 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3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88万元的行政处罚。 | 18800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4-01-03 | -- | |
2 | 你公司从销售方处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认证抵扣,少缴应纳税款,构成偷税。 | 罚款18819.8元 | 18820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2-09-19 | 厦税一稽罚〔2022〕607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2019-04-09 | 〔2019〕闽0211执143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8-01 |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闽0211执1433号 | 2019-04-09 | (2018)闽0211民初3292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闽0211执143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2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211民初3292号 | 被告 | 原告: 厦门市君可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天晗工贸有限公司,张敏 | 107137.94 | 厦门天晗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厦门市君可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07137.9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7137.9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7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42元,减半收取1221元,由厦门天晗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共同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