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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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2017-05-04 | 〔2017〕晋0107执56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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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11-02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11-26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05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11-26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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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变更类型:其他;变更前内容:企业: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职务:监事;证件编号:;职务产生方式:选举企业: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证件编号:;职务产生方式:选举;变更后内容:企业: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职务:监事;证件编号:142222199008152141;职务产生方式:选举企业: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证件编号:140223198103175018;职务产生方式:选举 ...更多 | -- | 2099-12-31 |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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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晋0107执561号 | 被执行人 | - | 2097007.32 | 一、冻结、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C某某、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人民币2097007.32元(含诉讼费、利息、保全费、执行费),及利息(按照本金1872839.26元为基数,以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方法计算)。
二、对上项不足清偿的部分,查封、扣押二被执行人的等值财产。
四、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由二被执行人承担 ...更多 | 2017-08-24 |
2 | 合同纠纷 | (2016)晋0107民初3153号 | 被告 |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 曹兴旺,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 | 2045702.32 | 一、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人民币本金1872839.26元,偿还截止2016年10月12日的欠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172863.06元,共计2045702.32元。
二、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自2016年10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本金1872839.26元为基数,以双方合同约定计算方法计算)。
三、被告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二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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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山西鸿锦泰科贸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2017-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