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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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1)闽01民终6237号 | 上诉人 | - | 745000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21)闽0103民初198号民事判决;
二、X某某、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垫付给T某某近亲属的赔偿款74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74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及二审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X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06元,由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917元,X某某、L某某负担968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500元,X某某、L某某负担3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06元,由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181元,X某某、L某某负担104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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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08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7-01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6-06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闽0103民初83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4-0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X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 |
7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
8 | 追偿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商榕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X某某,T某某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