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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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定 | 罚款2.0000万元 | 20000 | 衡水市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6-23 | 冀市监衡处〔2021〕13112521000229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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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521民初1268-2号 | 被申请人 | - | 10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保全方法。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郑州宝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1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5民辖终95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521民初1268-1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6-1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521民初1268-1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宝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 | 驳回被告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0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521民初1268号 | 被申请人 | - | 100000 | 对被申请人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保全方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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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1125民初1614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宝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