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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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更多 | 1.罚款21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 | 21600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2023-10-13 | 宁农(植检)罚202324号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更多 | 罚款11000元 | 11000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9-07 | 宁农(种子)罚20231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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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8-26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05-25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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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知民初3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大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2 | -- | (2024)川01知民初3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大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3 | -- | (2024)川01知民初3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科喜种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4 | -- | (2024)苏01民初9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豪沃种子有限公司,南京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5 | -- | (2024)苏01民初9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豪沃种子有限公司,南京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6 | -- | (2024)苏01民初9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豪沃种子有限公司,南京新思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7 | -- | (2024)渝01民初2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简城镇天地禾种业销售部,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8 |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 (2023)川01知民初446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堂县植保科技服务中心三星镇农资店,四川种都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9 |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 (2023)川01知民初448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堂县三星镇忠琼农资经营部,成都高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10 |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 (2023)苏05民初14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嘉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坛区薛埠两亩田种子经营部,天津市耕耘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