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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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 | 没收违法所得12897.8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12898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11-23 | 赣药监处罚〔2022〕13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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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982执保7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被申请人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上述当事人或相关案外人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更多 | 2020-04-1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982民初45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 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 58000 | 准许原告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625元,诉讼保全费625元,共计1250元,由原告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0-04-0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赣0982执保79号 | 被申请人 | - | 60500 | 冻结被申请人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605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3-25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康民二初字第86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永昇医药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 574468.3 | 一、原告H某某因本起事故造成各项合理损失计人民币267338.32元,由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赔付256638.32元(扣除了先期赔付原告医疗费10000元),由被告江西永昇医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700元(鉴定费700元);
二、被告江西永昇医药有限公司先期赔偿原告医疗费24895.83元,由原告H某某扣除其应赔偿的700元,余款24195.83元由原告在上述赔付款中直接返还;
二、被告Z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综上,上述赔付款限赔偿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赔偿款付清。
案件受理费5379元,减半收取计2689.50元,由被告江西永昇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申请执行。 ...更多 | 2015-07-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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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催告 | -- | --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