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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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39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99元,由上诉人广东凌云创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2-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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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4)穗越法民二初字第02145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广东凌云创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4-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