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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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1 | -- | |
2 |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1 | -- | |
3 | 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1 | --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8-10-11 | 〔2018〕浙0324执3149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8-10-11 | 〔2018〕浙0324执3148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8-07 | 〔2018〕浙0302执6052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5-23 | 〔2018〕浙0302执4214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2-09 | 〔2018〕浙0302执1655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7-10-24 | 〔2017〕浙0324执2731号 | |
10 | 2016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07-05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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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1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1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1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2016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05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7-06-28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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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302执4214号 | 2018-05-23 | (2016)浙0302民初15813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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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 -- | 2065-07-22 | 县工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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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浙0324执恢19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24执恢1992号案件执行完毕 | 2020-12-22 |
2 | 合同纠纷 | (2018)吉0702民初5148号 | 被告 | 原告: 高铁 被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吉林油田热电厂 | 513400 | 驳回原告高铁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934元,由本院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09 |
3 | 合同纠纷 | (2016)浙0302民初11440号 | 被告 |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隧集团有限公司,楠江集团有限公司,陈德星,L某某,C某某,Z某某,C某某,L某某 | 216416929.82 | 一、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1240万元及利息116929.82元、逾期利息、复利(截至2017年6月5日的逾期利息、复利分别为830361.35元、7836.74元,之后的逾期利息以1240万元为基数、复利以116929.82元为基数均按年利率8.1997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C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保)20150014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3500万元为限;
三、被告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保)2015000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3500万元为限;
四、被告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保)2015000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3500万元为限;
五、被告C某某、C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分别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二被告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保)20150013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各自以3500万元为限;
六、被告L某某、Z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二被告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保)20150013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3500万元为限;
七、如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有权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被告L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杭州朝晖路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杭下国用(2007)第××号〕所得价款对上述债务优先受偿,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抵)20150007号《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的优先受偿总额以780万元为限;
八、如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债务,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有权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被告L某某、C某某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杭州市江干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杭房权证江移字第××、12××0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杭江国用(2013)第××号〕所得价款对上述债务优先受偿,但二被告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合同号为WZ28(高抵)20150008号《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的优先受偿总额以230万元为限;
九、被告楠江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本金6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十、被告浙江交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本金6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十一、被告L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条款中的本金6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十二、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479元,公告费420元,合计96899元,由被告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隧集团有限公司、楠江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L某某、C某某、Z某某、C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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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吉民终4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25 | |
2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20)浙0324民初6341号 | 原告 | 原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21-06-10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吉民终45号 | 其他 |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7 | |
4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20)浙0324民初6341号 | 原告 | 原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21-01-28 | |
5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8 | |
6 | 申请破产清算 | (2019)浙0324破4号 | 被申请人 | -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9-03-01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吉07民初13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14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吉07民初13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25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浙0302民初405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隧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L某某,C某某,Z某某,C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9-11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浙0302民初4054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隧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L某某,C某某,Z某某,C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