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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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环表复【2016】49号 | -- | 本项目位于黄木桥河主流三段河道,范围从唐楼水库、傅湾水库溢洪河交汇点(山圩分界点)开始,至黄木河河口结束,总长约10.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工程(堤线调顺、堤防达标、完善堤顶道路、防渗处理、岸坡护砌)及沿线建、构筑物(泵站、涵洞、桥涵)改造,本工程不含清淤。n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
2 | 宁环表复【2019】59号 | 关于南京市六合区八百河上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六合区八百河,通过堤防加固、填塘固基等措施,提高区域防洪标准;兴建配套建筑物工程、增设和完善防汛道路等措施,满足区域防汛抢险要求。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涵洞工程、泵站工程、桥梁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9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47万元。 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预审意见,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更多 | 2019-11-01 | 2099-12-31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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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苏0116民初1604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 -- | 准许原告T某某撤回起诉。 | 2023-02-17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苏0116民初507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六合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13元,减半收取计1257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8-20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苏01民终1161号 | 被上诉人 | - | 27475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780元,由上诉人南京华勤汽配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27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116民初382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六合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2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 2019-10-18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苏0116民初4983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华勤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公路管理站,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 | 2747500 | 驳回原告南京华勤汽配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8780元,鉴定费25930元,均由南京华勤汽配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8780元 ...更多 | 2019-10-11 |
6 | 其他 | (2019)苏01行终46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9-04 |
7 | 其他 | (2018)苏8602行初1637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新强胜机制砂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 | -- | 驳回原告南京新强胜机制砂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04 |
8 | 其他 | (2018)苏0116民初459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Z某某,Y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 | 142150 | 驳回原告S某某、S某某、Z某某、Y某某对被告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43元,由原告S某某、S某某、Z某某、Y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143元。 ...更多 | 2018-1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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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16民初98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 | (2024)苏0116民初98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 | (2024)苏0116民初15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4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6民初6002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5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6民初6002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6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6民初6002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
7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3)苏0116民初4316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8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苏0116民初507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六合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22-08-17 | |
9 | 其他 | (2021)苏01行终799号 | 第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3 | |
10 | 其他(城建) | (2020)苏0192行初1509号 | 其他 | 原告: 南京力迪仓储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办事处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