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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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DGT-002400000000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住所由'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61号晟达翠屏湖号1601室、1602室'变更为'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61号晟达翠屏湖一号1601室、1602室'; ...更多 | 2012-12-12 | 2022-12-08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宁建审批﹝2022﹞21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二级 | 2012-12-12 | 2025-12-27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91350922696609331A | 营业执照 | 同意登记 | 2020-09-18 | 2029-10-21 |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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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闽0922民初165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30654.66 | 一、解除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L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171046);
二、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滨河路"湖滨佳景"X幢X号房屋交还给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L某某购房款130654.66元;
四、自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偿上述款项之日起十日内,L某某应协助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注销手续与古田县城东街道滨河路"湖滨佳景"X幢X号房屋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协助L某某向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五、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58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396元,L某某负担79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6 |
2 | 合同纠纷 | (2018)闽0922民初105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8-05-02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263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35844.46 | 一、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844.4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0844.46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10951.25元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19893.21元从2017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6元,减半收取计348元,由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1 |
4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5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中院。 ...更多 | 2017-08-18 |
5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4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昇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8 |
6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中院。 ...更多 | 2017-08-18 |
7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5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8 |
8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50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8 |
9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5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8 |
10 | 合同纠纷 | (2017)闽0922民初104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399067 | 驳回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86元,由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中院。 ...更多 | 2017-08-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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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3)闽0922民初1768号 | 被告 | 原告: 宁德市鼎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古田县人民法院 | 2023-10-17 | |
2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023)闽0922民初1768号 | 被告 | 原告: 宁德市鼎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古田县人民法院 | 2023-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