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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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万正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 -- | -- |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6-09 | 鄂市市监处字〔2020〕3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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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环审字﹝2021﹞385号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 内蒙古万正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2021-04-30 | 2029-04-30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
2 | 东经国税许准〔2016〕21号 | -- | 同意该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 -- | 2099-12-31 | 鄂尔多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3 | G-2023-D02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万正广场南门立面改造 | 2023-07-03 | 2025-07-03 | 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 |
4 | 东国 许准 〔2016〕 850 号 | -- | 同意该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 -- | 2099-12-30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家税务局 | |
5 | 东经国税许准〔2016〕21号 | -- | 同意该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 -- | 2099-12-31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6 | G-2023-D08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万正广场南门立面改造 | 2025-07-03 | 2025-07-03 | 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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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内0602执148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内0602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9-17 |
2 | 其他 | (2018)内06民终1011号 | 上诉人 | - | 30000 | 一、撤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7)内0602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上诉人内蒙古万正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被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26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6)内0602民初799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鄂尔多斯市万正广场商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名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凯宁商贸有限公司 | 1044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元,由原告负担。 | 2016-07-20 |
4 | 合同纠纷 | (2016)内0602民初2067号 | 第三人 | 原告: 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鄂尔多斯市文澜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92723.6 | 一、被告鄂尔多斯市文澜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其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X路X号街坊X商城X商业楼(文澜酒店)2014-2015年供暖期内剩余供暖费292723.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30元,由被告负担2301元,由原告负担29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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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内蒙古万正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