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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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2021-12-30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2-02-22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9-23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11-11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7-07-17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01-25 |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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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赣0111民初538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49741.14 | 一、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49741.14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49741.14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116元,由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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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合同纠纷 |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2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26 | |
3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1-28 | |
4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12-29 | |
5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9-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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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赣0111民初641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2 | 合同纠纷 | (2023)赣0111民初641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111民初538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慧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医流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