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捷顺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李晓燕
911101051018477967
50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南皋村233号南院15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3项。展开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2018-05-0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2018-07-0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1626000
(2024)京0105执24344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4-05-27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1)京民申3104号
被申请人
-
--
驳回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1-05-31
2
其他
(2020)京03民终10526号
被上诉人
-
50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0-10-30
3
其他
(2018)京0105民初44727号
被告
原告:
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捷顺食品有限公司
500000
一、确认原告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安捷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签订之《京客隆经营资产转让合同》于2017年6月1日解除; 二、驳回原告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北京吉利快车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04-29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3)京01民初594号
其他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02-28
2
合同纠纷
(2020)京03民终10526号
被上诉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4
3
合同纠纷
(2020)京03民终10526号
被上诉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17
4
合同纠纷
(2020)京03民终10526号
被上诉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11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