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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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9-14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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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09-14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4-01-12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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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56857743231 | 营业执照 | 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 | 2009-03-05 | 2099-12-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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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62628号 | 被告 | - | 763645 |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Z某某主张于2017年国庆期间搬走,其无法使用涉案房屋,中易雕塑院则主张2018年10月沙窝村才对涉案房屋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导致房屋无法使用,就此,双方均不能就各自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沙窝村村委会发布的通知,明令2017年8月31日前对出租公寓进行清理整治,嗣后进行断水断电处理,要求各租户尽快搬离。Z某某承租涉案房屋系用于公寓经营,上述清理整治工作势必对其公寓经营产生影响,致其无法正常使用实现其租赁目的,中易雕塑院作为出租方,未能保障房屋适租,未能与承租方及时办理交接并固定相关证据。基于以上考虑,本院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及举证情况,对于Z某某主张涉案房屋无法使用的时间予以确认,中易雕塑院主张Z某某仍正常使用涉案房屋,就此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就Z某某交纳的租金及水电费,本院根据其使用情况予以退还。中易雕塑院关于Z某某交纳相关期间租金的反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Z某某向中易雕塑院交纳的押金5万元,中易雕塑院亦应退还。
关于Z某某依据合同中关于补偿条款主张补偿款44万元,因本案《租赁合同》无效,该补偿条款的约定亦属无效,Z某某据此主张相关补偿款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Z某某在本案中撤回其有关装修损失的主张,本院对此不持异议。关于停产停业损失,Z某某未能就此提供任何证据,对此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对其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租金二十二万元、水电费三千六百元、押金五万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5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7409元(已交纳),由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负担270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余款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
反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08 |
2 | 合同纠纷 | (2022)京03民终726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71880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2-16 |
3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71880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 被告: X某某 | -- | 驳回原告北京中易文星雕塑院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9 |
4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0)京0105财保957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申请人Z某某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