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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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建管﹝2020﹞37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中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中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2020-04-10 | 2099-12-31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 | |
2 | 渝建管﹝2021﹞48号 | 关于重庆国昌检查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核准情况的公告 | 关于重庆国昌检查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核准情况的公告 | 2021-03-09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3 | 渝建管﹝2022﹞65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昌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报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昌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报告 ...更多 | 2022-03-22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4 | 渝建管﹝2021﹞195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中凯检测有限公司等14家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中凯检测有限公司等14家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2021-09-16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5 | 渝建管﹝2022﹞135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北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报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北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报告 ...更多 | 2022-05-26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6 | 渝建管﹝2023﹞65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致尚检验检测(重庆)有限公司等1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致尚检验检测(重庆)有限公司等1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告 | 2023-04-11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7 | 渝建管﹝2022﹞11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佳泰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佳泰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更多 | 2022-01-12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8 | 渝建管﹝2022﹞111号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两江新区云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合川)等5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两江新区云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合川)等5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资质的公告 ...更多 | 2022-05-06 | 2099-12-31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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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渝0116民初12166号 | 其他 | 原告: 重庆市建某某有限公司 被告: 恒某某 | 254436.77 | 被告恒某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建某某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54436.77元以及利息(以254436.77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2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付)。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18元,减半收取计2559元,由被告恒某某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重庆市建某某有限公司已经预交案件受理费2559元,经其同意,被告恒某某有限公司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转付原告重庆市建某某有限公司25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10-17 |
2 | -- | (2023)渝0108民初1719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同景置业有限公司 | 184123.66 | 被告重庆同景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票据款184123.66元及利息(以184123.66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82元,减半收取计1991元,由被告重庆同景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并向原告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10-10 |
3 | -- | (2023)渝0103民初27542号 | 其他 | 原告: 重庆市建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重庆市建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9-12 |
4 | -- | (2023)渝0103民初2754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恒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2023-08-23 |
5 | -- | (2023)渝0108民初259号 | 其他 | 原告: 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张某 | 141206.53 | 一、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返还其垫付的141206.532元并支付资佥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141206.532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4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454元,由原告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负担254元、被告张某负担3200元(此款原告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已垫付,由被告张某随前款一并支付给原告重庆市某某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8 |
6 | 合同纠纷 | (2021)渝05民终131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9 |
7 | 合同纠纷 | (2021)渝05民终1371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19 |
8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03民初308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9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03民初182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 | 一、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C某某支付工资及提成共计93579.5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渝0103民初132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38372 | 一、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C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8372元(19186元/月×2月);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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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108民初513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4)渝0112民初1085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3 | -- | (2024)渝0106民初2804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4 | -- | (2024)渝0108民初423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茂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5 | -- | (2024)渝0108民初423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茂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6 | -- | (2024)渝0237民初108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7 | -- | (2024)渝0237民初108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巫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8 | -- | (2024)渝0229民初54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恒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城口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9 | -- | (2024)渝0229民初54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恒碧 | 城口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10 | -- | (2024)渝0155民初920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协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