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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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7月24日,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赣DE1533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更多 | 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 25000 |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 2022-07-27 | 粤徐交罚〔2022〕00499号 | |
2 | 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罚款伍佰元行政处罚 | 500 | 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 2022-06-22 | 万安县交通罚〔2022〕0275号 | |
3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9年09月20日12时30分在(违法地点)揭东区云路高速路口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5000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 2019-09-23 | 粤揭东交罚〔2019〕0050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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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824执962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赣0824执9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7 |
2 | 其他 | (2020)赣0824执96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50000 | 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H某某、C某某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150000元(采取提取或划拨措施的以出具的协助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以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确定的财产为准);
二、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三、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财产的,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但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09 |
3 | 其他 | (2020)赣0824执93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50000 | 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L某某、L某某、X某某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150000元(采取提取或划拨措施的以出具的协助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以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确定的财产为准);
二、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三、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财产的,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但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09 |
4 | 合同纠纷 | (2017)赣0824执67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7)赣0824执6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1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赣0824执94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自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9-20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赣0824执9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7-07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赣0102民初600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D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中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2987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D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73324.4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D某某非医保用药费用2787元;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在车上人员险限额内赔偿原告D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四、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受理费5210元、鉴定费2000元,共计7210元,由被告D某某承担5050元,由被告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2160元;原告预交的司法鉴定检查费200元,由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承担,限被告D某某、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7-05-08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赣0102民初4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D某某,D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中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7859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6063.9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二、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被告D某某垫付费用785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在车上人员险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四、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受理费3040元、鉴定费2600元,合计5640元,由被告D某某承担3950元,由被告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1690元,限被告D某某、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7-05-08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赣0102民初44号 | 被告 | 原告: 严成 被告: D某某,D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中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1679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严成各项损失共计76425.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严成非医保用药费用1679元;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在车上人员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严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四、驳回原告严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受理费3330元、鉴定费1800元,合计5130元,由被告D某某承担3590元,由被告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1540元,限被告D某某、江西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7-05-08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浙0522民初347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F某某 被告: L某某,S某某,C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693070.43 | 一、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F某某、F某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人民币334372.8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F某某、F某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人民币358697.6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三、驳回原告F某某、F某某的其他诉讼诉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93元(缓交),由原告F某某、F某某负担1360元,被告L某某负担1353元,被告C某某负担58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提交上诉状之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586元(具体实交金额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退还)。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款收入专户;账号:19×××38。 ...更多 | 2016-08-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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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2012-09-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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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15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中心支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15-07-16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佛南法民五初字第201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中心支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13-09-12 | |
3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2012)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49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新干县宏发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2-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