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鲁学达
91330302MA2H9JJQ0J
10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柳19幢302室-3(仅限办公使用)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1条,开庭公告3条,被执行人1条。展开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119239
(2024)浙0382执1590号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04-09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330302200923680974228
新标准
330302200923680974228
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2020-09-24
2099-12-31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浙0382民初9676号
被告
原告:
温州今日印刷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市梁虹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
12530
一、被告乐清市梁虹置业有限公司应偿付原告温州今日印刷有限公司欠款125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以12530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利率自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 二、被告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元,减半收取5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11-03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合同纠纷
(2023)浙0382民初7153号
被告
原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市梁虹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10-13
2
合同纠纷
(2023)浙0382民初7153号
被告
原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市梁虹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08-16
3
合同纠纷
(2022)浙0382民初11313号
被告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市梁虹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梁兴置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03-1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