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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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0)豫02民终3922号 | 被上诉人 | - | 1405888.8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453元,由上诉人开封市圣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1 |
2 | -- | (2018)豫行申216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C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12-17 |
3 | -- | (2018)豫02行终14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6-28 |
4 | -- | (2018)豫0211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1 |
5 | -- | (2017)豫0211民初2818号 | 被告 | 原告: 金明区长青百文商贸行 被告: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 | 驳回原告金明区长青百文商贸行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3498元,由原告金明区长青百文商贸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7 |
6 | -- | (2017)豫0211民初2467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宏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167944.61 | 被告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省宏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67944.61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减半收取1830元,由被告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11 |
7 | -- | (2016)豫0211民初9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32949.85 | 一、被告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被告开封市公安某支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6915.85元;
二、被告W某某与被告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L某某被告W某某与被告开封市公安某支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L某某5617元;
三、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0417元;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1元,由被告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321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160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0-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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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7)豫0211民初2824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2017-10-13 | |
2 | -- | (2017)豫0211民初2467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宏生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2017-08-22 | |
3 | -- | (2016)豫0211民初942号 | 原告 | 原告: 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L某某 被告: 开封市公安某支队,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2016-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