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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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正在待售的建材中,有4种42(桶、箱)查实均已过期,货值金额按标签价计为4983元。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记录,建材过期后的销售情况不清,违法所得无法核算。 ...更多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下列行为均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第(七)项“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商品的。”的规定,依据《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六条第(六)、(七)项行为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二款“对查实确属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尚未售出的,并处同类商品正品货值总金额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已售出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作如下处罚:1、没收过期建材;2、对负责人处罚款3100元;3、对未售出伪劣建材处罚款1545元。 ...更多 | 1545 |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4-24 | 剑市监处罚〔2022〕3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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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不详 | -- | 2099-12-31 | 剑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