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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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4)龙行初字第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 10000 | 维持被告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在第三人海口美兰三江热带作物农场与W某某于2010年1月15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作出的“经讨论,同意承包”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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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琼0108民初3625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明洲水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2 | -- | (2023)琼0108民初17965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明洲水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