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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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泸水县宏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堵堵洛河一级水电站使用的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 1、责令限期整改2、罚款1万元 | 10000 |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6-05-17 | (怒)质监罚字〔2016〕0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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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3300D00000000014753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10-11-17 | 2099-12-31 |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 | 不详 | -- | 2099-12-31 | 泸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怒环验〔2017〕12号 | -- | 根据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经组织现场检查、审议及公示,“泸水县宏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泸水县堵堵洛河一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符合有关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对运营和环保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强化操作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环保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二、继续做好电站调度运行及安全通报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行政许可文件(怒环行审〔2016〕18号)提出的生态流量及相关要求。确保取水坝后生态用水,切实做好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的管理及运行保障,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生态流量泄放台帐记录制度。三、加强取水坝、厂房及进场道路的边坡管理,保持边坡稳定,避免出现滑坡塌方风险。保持截洪沟和排洪沟通畅,提高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质量,避免边坡水土流失。四、加强电站业主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进行处置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定期清运,妥善处置。五、按照经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废机油和变压器、冷却油等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安全处置。加强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更多 | -- | 2099-12-31 |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