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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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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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6)鲁1302财保173号
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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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人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Z某某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扣押的期限为2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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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6)鲁1302财保172号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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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Z某某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扣押的期限为2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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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22-06-0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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