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鲁1302财保173号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人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Z某某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扣押的期限为2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2-01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鲁1302财保172号 | 申请人 | - | -- |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Z某某所有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
查封、扣押的期限为2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