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谢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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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301060晨凡智博(集中办公区)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2条,法院公告1条,开庭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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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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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鲁0212民初4315号
被告
原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
一、被告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1395959号、第4169736号、第9073704号、第85540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在销售相关商品过程中使用含“富安娜”文字的商品名称(链接)。二、被告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9000元。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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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2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022)鲁0213民初5294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本案按原告L某某撤诉处理
2022-09-15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2024-03-20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2024-01-16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
被告
原告:
无锡加分项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2024-03-04
2
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2)鲁0212民初4315号
被告
原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飞淘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2022-08-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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