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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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2022年4月1日10时,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地下车库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存在严重故障;2.测试地下一层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喷淋泵无法联动启动;3.地下车库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接合器未保持完好有效;4.地下二层车库设置的排烟系统,排烟风机故障;5.地下车库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隐患,我大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单位的行为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罚款人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更多 | 5700 | 十堰市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2-04-19 | 十茅消行罚决字〔2022〕0022号 | |
2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2022年4月1日10时,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地下车库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存在严重故障;2.测试地下一层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喷淋泵无法联动启动;3.地下车库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接合器未保持完好有效;4.地下二层车库设置的排烟系统,排烟风机故障;5.地下车库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隐患,我大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单位的行为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罚款人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更多 | 5700 | 十堰市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2-04-19 | 十茅(消)行罚决字〔2022〕002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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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4211420300741794186H3000131011000202110220005 | 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新设备首次启用) | 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新设备首次启用) | 2021-11-18 | 2099-12-31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
2 | 244203431317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2023-11-10 | 2024-12-31 | 十堰市公安局 | |
3 | SC10242030200014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2021-06-09 | 2026-06-08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
4 | S4211420300741794186H3000131023000202104150003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变更(增加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企业迁址或增加生产地址等事项)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变更(增加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企业迁址或增加生产地址等事项) ...更多 | 2021-06-09 | 2099-12-31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
5 | 12420098000002047844 | -- | <长文本> | -- | 2099-12-31 | 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 | |
6 | 244203431242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2023-11-10 | 2024-11-30 | 十堰市公安局 | |
7 | S4211420300741794186H3000131023000202104130001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延续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延续 | 2021-04-13 | 2099-12-31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
8 | 420024384031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 | 2024-03-29 | 2025-03-31 | 十堰市公安局 | |
9 | 254203330448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2024-03-29 | 2025-03-31 | 十堰市公安局 | |
10 | S4211420300741794186H3000131023000202104140001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延续 | 食品生产许可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延续 | 2021-06-09 | 2099-12-31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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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鄂03民终224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10元,由上诉人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19 |
2 | 劳动争议 | (2020)鄂0302执2651号 | 其他 | - | -- | -- | 2020-10-27 |
3 | 劳动争议 | (2020)鄂0302民初2378号 | 被告 | - | 59758.6 | 一、被告(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被告)S某某经济补偿金57000元;
二、被告(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被告)S某某年休假工资2758.6元;
三、驳回原告(被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应付款项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元,由被告(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指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0-08-03 |
4 | 劳动争议 | (2020)鄂03民终114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元,由官H某某负担10元,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02 |
5 | 劳动争议 | (2019)鄂0302民初4472号 | 被告 | - | 67925.78 | 一、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与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经济补偿金31050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核销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2634.4元和基本医疗保险费14241.38元;
四、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反诉原告)官H某某工资及押金共计1500元;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和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元,减半收取10元,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和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各负担5元,退还原告(反诉被告)官H某某和被告(反诉原告)十堰天府粮油有限公司各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账户名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支行;帐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42000;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院不再另行送达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指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