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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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01破申433号 | 申请人 | - | -- | 受理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对广州走印鞋材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2-09-15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605执1729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1-18 |
3 | 合同纠纷 | (2021)粤06民终3023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2075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及一审案件受理费处理部分;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2075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广州走印鞋材有限公司在向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付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207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本息后十五日内,到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处自提附件中所列模具,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应予配合。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19元,由上诉人广州走印鞋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26 |
4 | 其他 | (2019)粤0606行初552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本案按照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多预交的受理费25元,可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 ...更多 | 2019-07-0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东一法道民二初字第178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俊晨实业有限公司 | 201263.7 | 一、被告东莞市俊晨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1263.7元;
二、被告东莞市俊晨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01263.7元为本金,从2015年3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2179.99元(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负担28.34元,被告东莞市俊晨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151.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5-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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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2)粤01破255号 | 申请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06 | |
2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2)粤01破255号 | 申请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7 | |
3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2)粤01破申433号 | 申请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26 | |
4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1)粤06民终3023号 | 被上诉人 | -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5 | |
5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2019)粤0606行初552号 | 原告 | 原告: 佛山市南海祺盛鞋业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6-28 | |
6 | 定作合同纠纷 | (2018)粤0605民初20755号 | 其他 | -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18-12-1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东一法道民二初字第178号 | 其他 | -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5-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