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

正常 西南
11532126767057977X
--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6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3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15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3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14

    中标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8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1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4)云0625行初3号
被告
原告:
翁某富,李某科,彭某忠,龚某莲,李某洪
被告:
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永善县人民政府
--
一、撤销被告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25日作出的桧行决字[2023]第01号L某某权属争议行政决定书,责令被告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6个月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二、撤销被告永善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9日作出永政行复决字[2023]第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更多
2024-03-07
2
其他
(2019)川1083执恢358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9-12-11
3
合同纠纷
(2019)川1083执异55号
第三人
-
--
一、撤销本院(2019)川1083执恢358号执行通知书中第二、三项内容即“责令履行以下义务:二、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对Z某某不能清偿部分承担50%的清偿责任;三、承担本案执行费。”; 二、驳回异议人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2019-10-28
4
--
(2018)云06行终123号
被上诉人
-
1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上诉人各自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二上诉人Y某某和D某某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8-12-24
5
其他
(2017)云06行终103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一百元,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2017-07-31
6
其他
(2017)云06行终95号
被上诉人
-
1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7-06-22
7
其他
(2016)云0625行初31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
10000
驳回原告W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7-02-07
8
--
(2016)云06行终84号
被上诉人
-
--
一,撤销绥江县人民法院(2016)云0626行初2号>。 二,本案发回绥江县人民法院重审
...更多
2016-12-05
9
其他
(2016)云06行再1号
被申请人
-
--
一、撤销永善县人民法院(2014)永行初字第2号及本院(2014)昭中行终字第19号行政判决书; 二、撤销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6日作出的桧行决字〔2013〕第1号《桧溪镇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决定书》; 三、由被申请人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0元,由被申请人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6-08-09
10
其他
(2016)隆昌执字第110号之二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15)隆昌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权利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凭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16-06-22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21)云0625行初24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M某某
被告:
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
永善县人民法院
2021-06-08
2
--
(2015)隆昌民初字第187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永善县桧溪镇人民政府,昆明市汇达建筑经营公司
隆昌市人民法院
2015-09-08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