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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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苏0924执3110号 | 2023-11-17 | (2023)苏0924民初5495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苏0924执2909号 | 2023-10-23 | (2023)苏0924民初1617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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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38900 | (2024)苏0924执恢248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 | 3000000 | (2024)苏0924执336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2-04 |
3 | 1750045 | (2023)苏0924执3110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1-17 |
4 | 1766732 | (2023)苏0924执2909号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0-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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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射雷验﹝2016﹞第0086号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 1#仓库、2#仓库、仓库 | 2016-12-01 | 2100-01-01 | 射阳县气象局 | |
2 | 射建证字№0910587 | --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2016-04-26 |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苏建抗审射2016字027号 | -- | 抗震设防审查 | -- | 2016-05-03 |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射环表复[2016]15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2099-12-31 | 射阳县环保局 | |
5 | ﹝射﹞市监特准字﹝2019﹞第507号 | 市场监督管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门座式起重机予以作用登记 | 2020-05-14 | 2099-12-31 |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盐环审﹝2021﹞24010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 粮食物流码头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 2021-12-10 | 2099-12-31 |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 |
7 | ﹝09240206﹞公司变更﹝2020﹞第06250070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植物油、大米加工、销售;粮食收购、仓储、 | 2020-06-22 | 2099-12-31 |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 |
8 | ﹝09240229﹞公司变更﹝2022﹞第07220026号 | 变更核准 | 植物油、大米加工、销售;粮食收购、仓储; | 2022-07-21 | 2099-12-31 |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 |
9 | 射雷审[2016]第0027号 | -- | 仓库、1#仓库、2#仓库 | -- | 2099-12-31 | 射阳县气象局 | |
10 | ﹝09240206﹞登字﹝2022﹞第06020094号 | 登字 | 登字 | 2004-05-31 | 2099-12-31 |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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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9民终171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50元,由上诉人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924民初317号 | 被告 | 原告: 射阳县东俊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69000 | 一、被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射阳县东俊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4500元,并承担自2021年1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84500元为本金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射阳县东俊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90元,减半收取1995元,由被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01-28 |
3 | 合同纠纷 | (2020)苏0924民初4403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正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 | 一、被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正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支付从2020年1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安徽正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已由原告预交),减半收取2225元,由原告负担485元,被告负担1740元,(在履行本判决主文确定的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9 |
4 | 合同纠纷 | (2020)皖15民辖终82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2民初2407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7-1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924民初560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凯通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121700 | 准许原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34元,减半收取1367元,由原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4-08 |
6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苏0924民初1888号 | 其他 | - | -- | -- | 2018-05-30 |
7 | 合同纠纷 | (2017)苏0924民初3336号 | 被告 | 被告: 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钱高明 | 8367672.84 | 一、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2924836.42元,并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924836.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并支付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6000元;
二、被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对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用以抵押的位于射阳县洋马镇黄金路工业园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射房权证洋马字第××号、射房权证洋马字第××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射国用(2012)第603562号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在抵押担保债权数额为1200000元、100000元、1200000元范围内,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金额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6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原告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金额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6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被告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9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5199元,由被告盐城市双钱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7-11-10 |
8 | 其他 | (2016)苏0924执异30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射阳县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16-10-2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珠金法民二初字第196号 | 被告 | 原告: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郁步宏,Y某某 | -- | 准许原告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为人民币49,770元,由原告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09-0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珠金法民二初字第196号之五六 | 被告 | 原告: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宏健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郁步宏,Y某某 | -- | 准许原告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为人民币49,770元,由原告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09-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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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15民初954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国林胜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2 | -- | (2024)沪0115民初954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国林胜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3 | -- | (2024)沪0115民初954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国林胜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4 | -- | (2023)苏0102民初1770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Y某某,W某某,Y某某,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5 | -- | (2023)苏0924民初880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L某某,C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射阳县庆缘康蜂产品厂,江苏省庆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0924民初6008号 | 被告 | 原告: 射阳县华龙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C某某,Y某某,Y某某,L某某,射阳县庆缘康蜂产品厂,江苏省庆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1-21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925民初2079号 | 被告 | 原告: 盐城众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Y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991民初1409号 | 被告 | 原告: 盐城众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苏0991民初1409号 | 被告 | 原告: 盐城众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6-16 | |
10 | -- | (2023)苏0924民初2996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禾茂粮油有限公司 被告: 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盐城鑫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L某某,Y某某,江苏宏健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