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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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鲁15民终444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0 |
2 | 合同纠纷 | (2020)鲁1581财保691号 | 被申请人 | - | 19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存款190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30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鲁1581民初152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20000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7-29 |
4 | 合同纠纷 | (2019)鲁1581民初4668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驰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润成建设有限公司,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507031 | 一、被告聊城润成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驰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07031元及利息(以507031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至债务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期间为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以内。
案件受理费8935.31元,保全费3170元,共计12105.31元,由被告聊城润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1-13 |
5 | 合同纠纷 | (2019)鲁1581民初4668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驰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润城建设有限公司,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530000 | 冻结被告聊城润城建设有限公司名下53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1-14 |
6 | 合同纠纷 | (2017)鲁15民终2950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Z某某、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7 |
7 | 合同纠纷 | (2017)鲁1581民初155号 | 原告 | 原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被告: Z某某,W某某 | 44690.16 | 一、解除原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与被告Z某某、W某某之间就临清市尚店客运站房屋(含停车场)的租赁关系。
二、被告Z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缴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租金(以原、被告双方约定的年租金5000元为标准计算)。
三、原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被告Z某某、W某某在临清市尚店客运站停车场建造的房屋、厂房的补偿款44690.16元(该房屋、厂房归临清市交通运输局所有),被告Z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搬出临清市尚店客运站。
四、驳回原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期间为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以内。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被告均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缴纳上诉费,按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7-09-07 |
8 | 其他 | (2017)鲁1581民初1810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Y某某,Z某某,聊城海源路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600000 | 冻结被告名下6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5-11 |
9 | 合同纠纷 | (2016)鲁1581民初4739号 | 原告 | 原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被告: Z某某,W某某 | 16000 | 准许原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6-12-13 |
10 | 其他 | (2014)临行初字第30号 | 被告 | 原告: 河北省曲周县汽车运销有限公司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1000 | 一、撤销被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鲁临交(04)简罚(2014)第0514G30613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被告临清市交通运输局返还原告河北省曲周县汽车运销有限公司缴纳的1000元罚款,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河北省曲周县汽车运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8-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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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聊城市宇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临清市维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山东聊城顺大建设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顺达建设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4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J某某,L某某 被告: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富陈村村民委员会,临清市康庄镇大陈寨子村经济合作社,临清市康庄镇人民政府,C某某,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2-09-30 | |
5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承德达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6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承德达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9-10 | |
7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承德达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9-09 | |
8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承德达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9-08 | |
9 |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承德达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6-04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凯创智慧城市设施有限公司 被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