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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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143507 | (2024)鲁1581执1251号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4-02 |
2 | 8662586 | (2024)鲁1581执263号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1-15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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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继承纠纷 | (2022)鲁1581民初211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刘某1 被告: 周某,刘某2,张某 | -- | 准许原告刘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刘某1负担 | 2022-06-13 |
2 | 其他 | (2022)鲁1581民初124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市人民政府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22-04-21 |
3 | 其他 | (2020)鲁1581执177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鲁1581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14 |
4 | 其他 | (2020)鲁1581执177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3289326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临清市彩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289326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0-20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鲁15民终1788号 | 上诉人 | - | 99545.6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88.64元,由上诉人L某某1负担2088元,经本院批准予以免交;上诉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清市供电公司负担100.32元,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100.3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3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鲁15民终1787号 | 上诉人 | - | 91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85元,由上诉人J某某负担1985元,经本院批准予以免交;上诉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清市供电公司负担50元,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3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鲁15民终1789号 | 上诉人 | - | 9172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93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1993元,经本院批准予以免交;上诉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清市供电公司负担50元,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3 |
8 | 合同纠纷 | (2020)鲁1581民初2066号 | 第三人 | 原告: 聊城市元发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市华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28600 | 一、被告聊城市华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聊城市元发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86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期间为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以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7元,由原告聊城市元发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40元,被告聊城市华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8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交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缴纳上诉费,按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6-28 |
9 | 合同纠纷 | (2020)鲁1581民初108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临清市元发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市华通通讯有限公司 | 42720 | 准予原告临清市元发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68元,减半收取434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0-05-25 |
10 | 其他 | (2019)鲁1581民初364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双晟建工有限公司,商振国,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2160 | 一、被告双晟建工有限公司赔偿原告H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费用,合计52957.66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申请执行的期间为本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案件受理费927元,由原告承担365.03元,被告双晟建工有限公司承担561.97元。
如不服本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3-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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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3 | 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2023)鲁1581民初2500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博林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鲁1581民初1882号 | 原告 | 原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临清市鑫广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3-05-08 | |
5 | 行政强制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清市司法局,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临清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 2023-05-05 | |
6 | 行政强制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补偿管理办公室,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清市司法局,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临清市房屋征收,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冠县人民法院 | 2023-05-05 | |
7 | 行政征收;行政征用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 冠县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8 | 行政确认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 冠县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9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 | 冠县人民法院 | 2022-09-27 | |
10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