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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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0)渝0108民初247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5097797.47 | 一、被告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工程款15097797.47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1800元,由被告东港公司承担(此款已由原告L某某垫付,由被告东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直接支付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21-06-28 |
2 | 合同纠纷 | (2016)渝民申143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C某某、Q某某、C某某、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6-09-10 |
3 | 合同纠纷 | (2016)渝05民终262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4-25 |
4 | 合同纠纷 | (2016)渝05民终262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4-25 |
5 | 合同纠纷 | (2015)南法民初字第0742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C某某,H某某 被告: 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C某某、H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H某某、C某某、H某某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15-07-15 |
6 | 合同纠纷 | (2014)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3676号 | 被上诉人 | - | 198000 | 准许上诉人H某某、C某某、H某某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4260元,减半收取2130元,由上诉人H某某、C某某、H某某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4-08-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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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渝0108民初247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1-05-1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渝0108民初247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1-03-11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08民初628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东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9-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