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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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4民初127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000 | 一、被告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返还订金5000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缴,本院不予退还,由被告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原告L某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09-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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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06立182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被告: Z某某,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7-0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4民初127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州信治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