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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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黔26行终72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5 |
2 | 其他 | (2017)黔2625行初1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台江县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X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6 |
3 | 其他 | (2016)黔2625行初1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X某某 被告: 台江县台拱镇人民政府,台江县人民政府 | 10000 | 一、撤销被告台江县台拱镇人民政府2016年1月19日作出的台拱府处(2016)0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二、撤销被告台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5月16日作出的台府行复决字(2016)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台江县台拱镇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1-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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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川01民终20445号 | 上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7 | |
2 | 其他 | (2022)川0118民初507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小巨人畜牧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 | 新津县人民法院 | 2022-07-08 | |
3 | 其他 | (2022)川0118民初507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小巨人畜牧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 | 新津县人民法院 | 2022-07-0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川0118民初507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小巨人畜牧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 2022-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