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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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5行终5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4-03-15 |
2 | -- | (2024)浙05民终568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腾云(浙江)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3-06 |
3 | -- | (2015)湖吴执民字第3189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5)湖吴执民字第318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未受偿之债权,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向本院申请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5-12-21 |
4 | -- | (2015)湖吴织商初字第146号 | 原告 | 原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S某某 | 100000 | 被告S某某应返还原告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垫付款10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清偿。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诉讼费2600元,由被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至迟不超过上诉期满后七日,凭判决书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03001040019121352001,开户银行:湖州市农业银行营业部,汇款一律注明上诉人的名字和原审案号,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7-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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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502行初6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浙0502民初6665号 | 原告 | 原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腾云(浙江)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3 | 其他 | (2023)浙0503行初6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4 | 其他 | (2023)浙0502行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Y某某,Z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10-30 | |
5 | 其他 | (2023)浙0502行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Y某某,Z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6 | 其他 | (2023)浙0502行初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8-11 | |
7 | 合同纠纷 | (2023)浙0502民诉前调1543号 | 申请人 | -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 |
8 | 其他 | (2023)浙0502行初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3-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