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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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湘0522执1114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2-03-31 |
2 | 其他 | (2021)湘01民辖终43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5-0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12民初112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湖南金旅凌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被告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12民初1124号 | 申请人 | - | 1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0000元,冻结期限为1年;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其中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申请人湖南金旅凌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2-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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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湘0522民初1295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金旅凌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新邵县人民法院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