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正常 华中
吴功炳
1241150341934526XN
153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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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豫1503民初10551号
被告
原告:
D某某
被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
2022-12-28
2
侵权责任纠纷
(2020)豫1503民初743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河南省人民医院
34000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650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
2020-04-16
3
侵权责任纠纷
(2016)豫1503民初4044号
被告
原告:
K某某
被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201092
被告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K某某各种损失20109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4345元,由被告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通过本院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名称:收款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41×××96,开户行:河南省建行信阳市分行老城支行。逾期未预交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按自动撤诉处理。我院执行款账号:94×××81。开户行全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平安路支行。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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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22)豫1503民初2993号
被告
原告:
X某某
被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2-08-08
2
其他
(2022)豫1503民初2993号
被告
原告:
X某某
被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2-05-12
3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020)豫1503民初743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2020-04-16
4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018)豫15民终479号
原告
原告:
信阳市平桥区妇幼保健院
被告:
K某某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2-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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