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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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豫1527行初43号 | 被告 | 原告: 陈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 | 准许原告陈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12-2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豫1527民初359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J某某,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 | 一、被告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27161.79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对被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的诉讼请求。
以上判决的金钱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01.94元减半收取2400.97元,由被告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预交上诉费凭证,仅递交上诉状不递交上诉费预交凭证的,将在上诉期满后第七日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4 |
3 | 其他 | (2021)豫15民终425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W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6 |
4 | 劳动争议 | (2021)豫15民再305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准许L某某撤回起诉;
二、撤销本院(2021)豫15民终402号民事判决及淮滨县人民法院(2020)豫1527民初3295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均由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12-02 |
5 | 其他 | (2021)豫1527执1673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12-01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豫1527民初2983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 | 准许原告R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R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9 |
7 | 合同纠纷 | (2021)豫1527民初2447号 | 原告 | 原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被告: W某某 | -- | 一、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与被告W某某于2006年11月14日签订的《协议》于2020年6月18日解除。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将租赁土地上的花草苗木等移出,并将土地返还给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三、驳回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03 |
8 | 其他 | (2021)豫15行终35号 | 被上诉人 | - | 50 | 一、撤销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2020)豫1527行初20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淮滨县城市管理局作出的淮城责拆决字(2019)第H-0059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淮滨县城市管理局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撤销淮滨县人民政府淮政复决字(2020)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二审案件受理各50元,由淮滨县城市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25 |
9 | 劳动争议 | (2021)豫15民终40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08 |
10 | 其他 | (2020)豫1527行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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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上诉人 | -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2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2023)豫15行申5号 | 其他 | -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3 | 其他 | (2023)豫1527行初2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4 | 行政命令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5 | 行政命令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6 | 行政命令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7 | 行政命令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10 | |
8 | 其他 | (2023)豫1527行初11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9 | 行政行为 | (2022)豫1527行初35号 | 被告 | 原告: 淮滨县金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淮滨县人民法院 | 2023-02-24 | |
10 | 其他 | (2022)豫15行终389号 | 其他 | -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