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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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0

裁判文书 1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2)豫1527行初43号
被告
原告:
陈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准许原告陈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陈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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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豫1527民初3591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J某某,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一、被告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27161.79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对被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的诉讼请求。 以上判决的金钱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01.94元减半收取2400.97元,由被告淮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预交上诉费凭证,仅递交上诉状不递交上诉费预交凭证的,将在上诉期满后第七日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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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3
其他
(2021)豫15民终4251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W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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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4
劳动争议
(2021)豫15民再305号
被申请人
-
--
一、准许L某某撤回起诉; 二、撤销本院(2021)豫15民终402号民事判决及淮滨县人民法院(2020)豫1527民初3295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均由L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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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5
其他
(2021)豫1527执1673号
申请人
-
--
--
2021-12-01
6
侵权责任纠纷
(2021)豫1527民初2983号
被告
原告:
R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
准许原告R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R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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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7
合同纠纷
(2021)豫1527民初2447号
原告
原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被告:
W某某
--
一、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与被告W某某于2006年11月14日签订的《协议》于2020年6月18日解除。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将租赁土地上的花草苗木等移出,并将土地返还给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三、驳回原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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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8
其他
(2021)豫15行终35号
被上诉人
-
50
一、撤销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2020)豫1527行初20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淮滨县城市管理局作出的淮城责拆决字(2019)第H-0059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淮滨县城市管理局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撤销淮滨县人民政府淮政复决字(2020)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二审案件受理各50元,由淮滨县城市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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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9
劳动争议
(2021)豫15民终402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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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10
其他
(2020)豫1527行初20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人民政府
10000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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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开庭公告 30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
被上诉人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04
2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2023)豫15行申5号
其他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4
3
其他
(2023)豫1527行初25号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16
4
行政命令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14
5
行政命令
--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14
6
行政命令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14
7
行政命令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10
8
其他
(2023)豫1527行初11号
被告
原告:
Q某某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3-07
9
行政行为
(2022)豫1527行初35号
被告
原告:
淮滨县金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淮滨县城市管理局
淮滨县人民法院
2023-02-24
10
其他
(2022)豫15行终389号
其他
-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2-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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