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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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91民初1407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J某某 | 2680000 | 一、原告Y某某与被告Z某某、J某某2020年8月10日签订的《H某某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继续履行;
二、原告Y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剩余房款266万元,被告Z某某、J某某应在原告Y某某支付上述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金奥国际中心一期7号楼2304室及金奥国际中心一期7号楼储藏室01室、03室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交付4098号地下车位,支付违约金2万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2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Z某某、J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42) ...更多 | 2022-03-31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91民初1407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J某某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1-06-15 |
3 | 合同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2419号 | 第三人 | 原告: G某某,W某某 被告: G某某,Z某某 | 400000 | 准许原告G某某、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6170元,由原告G某某、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9-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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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891民初1407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J某某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1035号 | 其他 | 原告: D某某,L某某 被告: F某某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13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103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L某某 被告: F某某,淮安永卓房产有限公司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01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1035号 | 其他 | 原告: D某某,L某某 被告: F某某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