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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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09MA009FUK1T | 营业执照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16-11-14 | 2099-12-31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京门)﹝2022﹞SPJYHF-98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贸易商含网络经营); 经营场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玉带东二街163号11层1103室;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 ...更多 | 2022-04-12 | 2027-04-11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91110109ma009fuk1t | -- | 营业执照 | -- | 2099-12-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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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陕04民终2795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873元,减半收取3936.5元由上诉人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936.5元退还上诉人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9-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1民终1159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501元,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05民初429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 2022-04-2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91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87082.3 | 一、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钢材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28918.94元;
三、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58163.36元及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22年3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以3319581.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标准计算;以457851.0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标准计算;以251486.7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7%标准计算);
四、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55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87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63145.77 | 一、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钢材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63888.26元;
三、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贴息费130125元;
四、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69132.51元及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194013.2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五、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61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90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9990.66 | 一、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钢材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2883.19元;
三、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7107.47元及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592883.1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标准,自2021年9月2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69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5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92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5593.16 | 一、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钢材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3926.32元;
三、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666.84元及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43926.3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标准,自2020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2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823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876.9 | 一、解除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日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货款27876.9元,并支付利息(分为五部分,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一部分以524379.51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第二部分以616917.07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第三部分以1816232.92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31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第四部分以2027876.9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第五部分以27876.9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425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18405.6 | 一、2020年6月29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桥梁工程分公司呼市三环路四标段项目钢筋物资采购合同》于2022年3月4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货款410922.6元、逾期付款损失178783元、贴息费1287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10922.6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98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4-07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427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87581.42 | 一、2020年6月29日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桥梁工程分公司呼市三环路四标段项目钢筋物资采购合同》于2022年3月4日解除;
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货款1349350.42元、逾期付款损失206756元、贴息费13147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349350.42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63元,由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4-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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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无锡巨飞物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2-2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无锡巨飞物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9-17 | |
3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无锡巨飞物资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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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7101民初558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6-20 | |
2 | -- | (2024)赣0111民初1592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1民初14357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2民初11980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2-11-23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2-11-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2-11-18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0112民初18235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2022-05-24 |